乙肝携带者可当公务员
在我国,乙肝病毒感染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据上世纪90年代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有高达1.2亿的乙肝病毒感染者,几乎占到我国人口的十分之一。这一数字无疑令人震惊。乙肝病毒与乙型肝炎的发生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也是肝癌发生的重要诱因之一。
在众多感染者中,大约只有三分之一的人会出现肝炎症状。经过及时有效的治疗,这些肝炎患者大多能够康复。不幸的是,部分乙肝患者由于未能得到及时治疗,可能会发展为肝炎和肝硬化。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如“肝炎-肝硬化-肝癌三部曲”、“乙肝传染性很强”、“乙肝可以治愈”等。这些宣传使得许多对乙肝不了解的群众产生了过度的恐慌。他们害怕与乙肝病毒感染者接触,担心单位里出现乙肝病毒感染者会影响工作和增加医疗费用。
实际上,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体液和母婴传播感染人体。对于大多数成年人来说,由于免疫功能健全,他们通常能够在病毒感染后迅速清除病毒或仅发生急性肝炎而获得痊愈。而对于婴幼儿来说,由于免疫功能尚未完善,病毒感染后可能会长期潜伏在体内,形成慢性感染。随着年龄的增长,大约只有三分之一的病毒携带者会发展为慢性乙型肝炎。
乙肝病毒有三种重要的抗原:表面抗原、e抗原和核心抗原。这些抗原可以刺激机体产生相应的抗体。在进行乙肝病毒检测时,我们通常检测这五项指标,即“乙肝五项”或“乙肝”。其中,“大三阳”感染者指的是表面抗原、e抗原和抗核心抗体三项指标为阳性;而“小三阳”感染者则是表面抗原、抗-e抗体和抗核心抗体三项指标为阳性。e抗原是乙肝病毒复制的标志,“大三阳”感染者的病毒复制较为活跃,而“小三阳”感染者的病毒复制相对较少。
尽管我国有大量的乙肝病毒感染者,但并不意味着乙肝的传染性很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过接触、饮食等渠道与乙肝病毒携带者接触,并不会轻易被传染。实际上,只要人体的免疫功能正常,乙肝病毒在体内是不会有立足之地的。
我们不必过度恐慌乙肝病毒感染。对于大多数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他们只是终生携带病毒而不发病,无需特殊治疗,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工作和生活。他们仍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因此需要注意个人卫生和避免传播给他人。
对于那些担心成为乙肝感染者的人来说,最好的例子就是我国的中小学生。他们中的十分之一携带乙肝病毒,但并没有引发乙肝在中小学中的流行。这足以证明,只要人体的免疫功能正常,乙肝病毒并不会引发大流行。
对于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他们可以正常工作。目前全世界还没有能够把乙肝病毒完全从体内清除的药物。大约三分之二的乙肝感染者可能终生携带病毒而不发病,他们和正常人一样能够胜任各种工作和体力劳动。只有少部分的感染者会发展成为慢性肝炎,在积极治疗下,他们大多能够好转并恢复正常工作的能力。我们不应该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应该关注他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我国乙肝防治历史悠久,然而仍有一亿多人面临不能工作或无法入学的困境,仅仅因为他们是乙肝病毒感染者。难道我们要因为一部分人的疾病隐患,就剥夺他们正常生活和工作的权利吗?我们不应该忘记,人体内的隐患并不只有乙肝一种。
人的一生中可能会遭遇多种疾病,入学和就业的体检无法筛查出所有的疾病隐患。可能你在筛选过程中成功录用了没有乙肝的候选人,但你无法查出那些正在发展的癌前病变,心脏病等其他疾病的隐患。难道我们应该让这些有潜在疾病的人失去学习和工作的机会吗?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注射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的最佳措施。乙肝虽然是一种传染病,但通过血液、体液和母婴传播,并不可怕,因为它是一种可预防、可治疗的疾病。我国已经实施了严格的献血制度,阻断了输血传播这一途径。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普及使用以及母婴传播的有效阻断,使得乙肝病毒难以找到可乘之机。最重要的是,我们已经有了安全有效的乙肝疫苗。经过三次接种,乙肝抗体的阳性率可达96%以上,这意味着乙肝已经步入可控制传染病的行列。
我国对乙肝的预防和控制给予了高度重视,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国家计划免疫之中,所有新生儿、入学儿童和青少年都在预防之列。现在的基因工程技术使得乙肝疫苗的生产既便宜又充足,注射一次疫苗仅需10多元,三次注射不到50元,就能产生对乙型肝炎的抗体。普通民众可以前往当地疾控中心或医院接种乙肝疫苗。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已经公布了公务员录用的全国统一体检标准,对包括乙肝在内的多种疾病进行了明确规定。新标准取消了关于身体和外貌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肝炎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以担任公务员。许多其他疾病也不再作为录用公务员的限制条件。这一标准的制定过程充分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多次论证和修改,最终吸纳了各方的想法与建议。
公众对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的反应积极,许多人表示肯定。特别是关于乙肝病原携带者的问题,绝大部分人认为处理得科学合理。这不仅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公平,也显示出我们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对公共健康的重视。这样的标准,为我们如何对待疾病隐患、如何保障人们的权益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