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抽检发现食用油等12批次食品不合格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十五大类食品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动。在这次抽检中,共抽取了828批次样品,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其中有五类食品共达到十二批次样品未能达标。这五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糕点、饼干、水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这些不合格食品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超标等问题。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成为首要隐患,在五个批次中存在相关问题。在锦江区麦德龙长沙开福商场售卖的鳜鱼(桂鱼),因含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呋喃西林代谢物而被检验不合格。来自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鸡肉以及来自湖南省长沙惠湘禽业有限公司的三黄鸡也未能幸免,均存在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上海中山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韭菜以及长沙县黄兴镇陈高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青豆角(豇豆)也存在类似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无疑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带来了威胁。
重金属污染问题也凸显出来,三个批次的食品中检测出重金属镉含量超标。包括上海市闵行区士标水产经营部的花蟹、上海市普陀区程红贵水产经营部的大虾菇以及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陈辉武记海鲜档的梭子蟹都存在这一问题。这些重金属污染的食品一旦进入市场,将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面对这些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已经采取行动,责成北京、上海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展开核查处置工作。对于不合格产品,将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以控制风险,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也将公开,以透明化流程提升公众的信心和安全感。此次食品安全抽检结果的公布无疑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要提高警惕,确保自己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