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乙肝保健品“忽悠”了

疾病百科 2025-06-08 17:13心身疾病www.xiang120.com

张先生近期向东莞消委会提出投诉,他提到自己在某药店的临时专柜购买了一款某品牌的保健品,用以治疗乙肝大三阳。店家当时拍着胸脯保证疗效,声称“三个疗程,大三阳转小三阳;六个疗程,乙肝转阴”。张先生持续服用该保健品达一年之久,乙肝病情却没有丝毫好转。

张先生回忆道,当时他正因乙肝大三阳病情感到焦虑,销售员的大力宣传和保证让他误以为这是一款有效的治疗药物。而购买这些保健品时,所有的单据都盖有“黑龙江某医药”的章,与药店并无直接关联。当张先生服用一年后发现病情没有改善,想要寻求赔偿时,却发现临时专柜已经撤走,药店也表示从未销售过此保健品。

东莞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张先生所购买的乙肝保健品疗效宣传已经违法。根据《保健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品的广告禁止包含“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该产品的包装上显示是“国食健字”号,属于保健品而非药品,张先生有权要求退款。由于所有的单据都没有药店的盖章,无法追究药店的责任,只能联系“黑龙江某有限公司”或保健品的厂家。但由于这家异地公司是否存在都难以确定,使得维权变得异常困难。

邓国平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保健品的疗效广告,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楚包装上的“批号、证号”。在商场或药店的临时专柜购买时,应要求加盖商场或药店的专用章。他强调:“不能将保健品当作药品来食用,以免延误病情。”他还指出,有的付款单据上盖的章是子虚乌有的异地公司的章,使得消费者在面对问题时维权困难重重,这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购买保健品时要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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