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病因不明并非无药可治
不孕不育患者常常因急于求子而陷入治疗误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并避免这些误区,下面将介绍常见的七大不孕不育诊治误区:
1. 精子症并不等于无法拥有后代。
自试管婴儿技术问世以来,许多患有严重少、弱精子症甚至无精子症的患者也有了生育的机会。但并非所有无精子症的患者都能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实现生育愿望。在治疗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以明确是否存在精子发生基因的缺失或是梗阻性无精子症。在确定可以施行试管婴儿后,患者还应积极治疗,争取通过附睾或睾丸穿刺获取更多更合格的精子,以提高试管婴儿的成功率。
2. 病因不明不等同于无法治疗。
尽管很多疾病的治疗需要明确病因才能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但由于男科学发展相对滞后,许多男性不育症无法找到确切的病因。这并不意味着无法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3. 性功能正常并不等同于生育功能正常。
由于女性解剖生理的特殊性,许多女性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妇科问题。有些男性会错误地认为性功能正常就代表着生育功能也正常。但事实上,男性性功能与生育功能是两个独立的机制,即使性功能正常,生育功能也可能存在问题。对于未避孕两年以上未怀孕的夫妇,一定要同时进行检查,以避免漏诊和延误治疗。
4. 过去的生育史并不代表现在仍有生育功能。
有些夫妇曾经有过孕育史,但多年后却无法再次生育。这可能是因为男性出现了继发性不育,即过去能够正常生育,现在却出现了无精子症或其他生育问题。不能仅凭过去的生育史来判断现在的生育功能。
5. 精液常规检查不能完全反映生育功能。
许多女性在寻求不孕症治疗时,会认为只要男方精液常规检查正常,问题就一定出在女方身上。精液常规检查只是评估生育能力的一部分。影响男性生育的因素还包括精子功能、免疫因素、染色体等。即使精液常规检查正常,也不一定意味着生育功能没有问题。
6. 少、弱精子症并不等于绝对不育。
男性不育症分为绝对性不育和相对性不育。少、弱精子症患者在坚持治疗的也需要排除可能存在的绝对性因素,如女方的生育问题。理论上说,只要有一个形态完整、活动良好的精子,都有可能实现怀孕,只是机会可能较少。
面对这些误区,不孕不育患者应该保持理性,既不过度焦虑,也不盲目治疗。寻求专业医生的帮助,进行科学的检查和治疗,才是实现生育愿望的正确途径。作为生活中的生育问题专家,时常遇到少、弱精子症的男性患者感到焦虑和无助。对于这样的患者来说,放松心态、积极面对,仍有致孕的可能。治疗能够改善精子状况,大大增加怀孕的机会。但治病过程中,不能仅依赖精液分析报告,更不能忽视女方的检查。我们曾接诊过一对夫妇,男方少、弱精子症困扰了他们九年,奔波各地治疗无果。在坚持之下,女方终于接受了检查,结果却显示双侧输卵管不通。这不仅让男方七年的时间和金钱付诸东流,更让他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当专家全面分析后,男子不禁号啕大哭。
在考虑生育问题时,不仅要关注男性的精子状况,更要充分考虑女方的生育状态。的研究表明,一对正常的夫妇每月的怀孕机会仅为20-25%,每年约为85%。对于年龄较大的女性,尤其是35岁以后,怀孕的机会会明显下降。有些女性在绝经前的七八年,就已经丧失了生育功能。这提醒我们,在选择生育方式时,必须结合男女生育状况进行决策。
上面提到的那对夫妇,男方有轻度少、弱精子症,而女方双侧输卵管近端不通。虽然影像介入技术可以使输卵管再通的复通率达到90%以上,但自然妊娠率仅为35%左右,且宫外孕的风险是正常人的5-6倍。考虑到女方的年龄已经37岁,专家建议他们直接选择试管婴儿,最终一次成功。
在面对生育问题时,不仅要关注治疗男性精子问题,更要结合女性的生育状况选择合适的生育方式。作为专业的男科大夫,必须熟练掌握女性的生育规律,为每对不孕不育夫妇量身定制合适的治疗方案。这样,才能更有效地解决生育问题,帮助更多夫妻实现拥有孩子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