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瘾男子趁妻子怀孕强奸其闺蜜:遭拒后三次仍“强扑”被判三年半

健康生活 2025-03-13 02:28两性健康www.xiang120.com

湖南一男子因妻子怀孕,对妻子的闺蜜心生歹念,以打麻将为借口将朱某骗出,并在宾馆房间内实施行为。这一案件在2019年6月17日被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审判决书,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以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该男子通过妻子认识了妻子的闺蜜朱某,因妻子怀孕无法满足其性欲,便对朱某产生了不良念头。他妻子的微信后添加了朱某为微信好友,并在一天晚上谎称约人打麻将邀请朱某前往会同县城。到达宾馆房间后,他试图与朱某发生性关系,但遭到了朱某的坚决拒绝和反抗。尽管朱某用力踹他、咬伤他,他仍然强行与朱某发生了性关系。

对于罪的认定,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支持。除了性行为本身的直接证据外,还需要证明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身上的伤痕、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反抗行为也是证明非自愿性的重要依据。在遭遇时,受害者的反抗行为如咬伤、踹击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除此之外,犯罪现场的勘察、法医鉴定等也是重要的证据来源。

关于罪的具体界定,其核心在于违背妇女意志并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犯罪对象主要是妇女,且必须达到使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除了暴力、胁迫手段,其他如趁妇女熟睡、冒充其丈夫或情人等手段也被视为行为的方式。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不仅要看妇女是否有反抗、拒绝的表示,还要考虑她是否能够、知道和敢于反抗。由于行为违背妇女意志,因此行为人必须采取某种强制手段。如果没有这些强制手段,即使行为客观上违背了妇女意志,也不构成罪。对于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女方可能是并决定实施行为,就构成罪。

这起案件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提醒我们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遵守法律和道德准则。对于性侵犯行为,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和谴责。我们也应该加强对性别平等和尊重的教育宣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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