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勇代表:食品安全犯罪应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

疾病百科 2025-06-08 18:38心身疾病www.xiang120.com

今年两会,张立勇代表带着满满的责任与担当,共提出了13件建议议案,其中关于食品安全的议题尤为突出。在会前,他深入郑州多个农贸市场进行调研,实地收集食品样品送检,并结合自身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精心准备了一份建议。

张立勇代表深感忧虑地认为,当前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问题屡禁不止,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违法成本过低,刑法的震慑力不够。为此,他积极建议对刑法进行修订,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五个罪名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这一建议体现了张立勇代表对于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

提及具体案例,2011年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令人印象深刻。在“瘦肉精”案中,五名被告被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犯刘襄更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判决不仅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肯定,也有效地震慑了食品安全犯罪,展示了国家对于此类问题的零容忍态度。

张立勇代表进一步阐述了他的观点: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侵犯日益严重,尤其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应将此类犯罪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体系,把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公私财产权放在首位。这样的调整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社会需求,更有效地打击和预防食品、药品犯罪行为。

张立勇代表还指出了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如安全标准不统一、检测检验技术落后、监管部门权限不清等。他认为,将对此类犯罪的惩治提升到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度,不仅是对人权的保护,更是对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坚决维护。这一观点展现了他对民生问题的深切关注和对国家发展的高度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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