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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癌的治疗方案药物

癌症 2016-03-07 11:17癌症治疗www.xiang120.com

  皮肤恶性肿瘤既皮肤癌。主要分为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恶性黑色素瘤、隆突性皮肤肉瘤等,还有少见的湿疹样癌、疣状癌等,再就是发生在瘢痕基础上的瘢痕癌。各类皮肤癌的早期表现多为红斑状皮损,伴有鳞片状脱屑或痂皮形成,仅凭肉眼观察非但难以区分其组织学类型,而且易与牛皮癣湿疹等良性皮肤疾患相混淆,常需借病理学检查才能确诊。明确诊断必须做活组织检查。活检时可视具体情况,表面破溃者可用印片法或病灶刮片法查找癌细胞。对需要采取组织切片时,注意取材要深,必要时全部切除活检,包括一些正常组织。

  皮肤癌可发生于身体的任何部位。大约80%发生于面部、头部和颈部,引起受累部位的畸形和危险。目前手术仍为治疗皮肤癌的主要方法之一。切除的范围应随肿瘤的大小、浸润深度而异,对于病灶小、浅表而边界清楚的基底细胞癌,距肿瘤边缘0.5厘米作切除,一般即可达到沿愈目的。对病灶范围大、浸润广的病例,应距原发灶3~5厘米作切除在有条件的医院应作冰冻切片检查。切缘阴性的基底细胞癌,其局部复发率为1%~5%,肿瘤基底的切除范围随病灶浸润深度而定,如发生于头皮的浅表基底细胞癌,可行广泛切除后植皮;累及骨膜者应将骨膜一并切除后作带蒂皮瓣移植及植皮术修复。对鳞形细胞癌的切除范围基本上同基底细胞癌,但伴有区域淋巴结转移者应作淋巴结清除术。皮肤癌常见于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是源自基底细胞的皮肤恶性肿瘤,恶性度低,发展缓慢。基底细胞癌和鳞癌对放射治疗都很敏感,建议在确定放疗前,必须考虑患者年龄、性别、肿瘤病史、解剖学部位、治愈与复发,达到的美容效果。
  而对在原有疤痕基础上发生的鳞形细胞癌、皮肤与粘膜交界处的鳞癌、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以及发生区域淋巴结及远处转移者需用全身化疗。
  1、适应症:对在原有疤痕基础上发生的鳞形细胞癌、皮肤与粘膜交界处的鳞癌、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以及发生区域淋巴结及远处转移者需用全身化疗。
  2、BLM对向外增殖型的鳞癌效果较好,给药方法为10mg肌肉或静脉注射,每周二次,300~400mg为一疗程。
  3、PEP(匹莱霉素):不但对原发灶敏感对淋巴结转移病例也取得30%左右的有效率。用法:一次5mg,每周6次肌肉注射,停药l天,重复5~7次。
  4、DDP和ADM联合应用:化疗方法为DDP 75mg/m2静脉滴注,配合水化,即大量输液并给利尿剂,ADM 50mg+注射用水40ml在5分钟内注入。间歇3周,所有病人都接受足够的化疗,化疗过程中缓解率为87%。
  日常生活中避免过度阳光直射和曝晒,避免过度受到阳光照射,尤其是在上午10点到下午3点的时间段内,这段时间内的紫外线辐射最强。在户外时,最好穿长袖的衣服和长裤,戴上帽子,太阳眼镜,并使用防晒产品,宜选择防晒指数15的防晒霜。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都应采取这些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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